作者:于晓明出处:甲午网发表日期:2020年5月16日    浏览人次: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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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带领调研组登上甲午故地刘公岛,就《山东省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展开调研。威海市人大、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省人大领导来刘公岛开展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实施情况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左一)在刘公岛海军公所调研

 

省人大领导来刘公岛开展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实施情况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党支部书记王建松向调研组介绍刘公岛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省人大领导来刘公岛开展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实施情况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副院长王记华向调研组介绍东泓炮台保护利用工作

 

王仲泉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刘公岛海军公所、刘公岛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培训基地(在建,原北洋海军机器局、工程局、鱼雷修理厂)、东泓炮台等场馆,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专门保护管理机构——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关于纪念地保护利用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就纪念地立法保护、经费保障等有关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山东省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山东省人大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出台的首个省级地方性文物法规,对纪念地的保护内容、职责部门、保护管理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范。实施20年来,该《规定》为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规定》中的部分条文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存在着与上位法《文物保护法》不相适应的现象,需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此次调研,为该《规定》的修订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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