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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规范指导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威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就图则刘公岛篇部分予以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期:30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图则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处。反馈意见应当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631-5235881。
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101-2号刘公岛管委自然资源处。
电子邮箱:lgdzrzych@163.com。
附件:《威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刘公岛篇)》(公示稿)
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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