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15年2月3日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博物馆文化资源效益,规范、有效开展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向专业研究者免费开放馆藏史料查阅服务,向公众免费提供相关历史信息咨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院学术研究中心承担该项工作,学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实施管理和监督;资料管理员负责史料查阅服务;学术研究中心及文保部负责相关历史信息咨询服务。

第三条  本院实行查阅服务预约制度。查阅人须提前2个工作日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至威海市少年路2号的本院学术研究中心办理预约登记,也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在约定时间前来查阅。

第四条  本院公开的史料,均可免费提供查阅;如需复印或邮寄资料,须缴纳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本院在学术研究中心设有资料阅览室和休息室。查阅者携带的包、手袋等物品须存入存包袋,交管理员寄存;自备的饮料、水杯、雨具等物品须存放在休息区;只允许携带笔、笔记本及手机等贵重物品进入阅览室。

第六条  查阅者须按要求填写相关查阅记录。查阅史料时,禁止使用手机等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对资料进行拍照或摄像,所查阅资料一律不得携带出阅览室,违者将取消查阅服务。

第七条  本院史料一律不外借。查阅者可阅览检索目录,资料利用以摘抄为主,资料或图像可申请复制;复制资料或图像者,须缴纳资料复制费。

第八条  在本院摘录或复制的具有知识产权限制的史料,未经本院授权,不得全文公布、出版或交换。

第九条  查阅者须爱护检索工具和文件资料,不得对纸质的史料进行折叠、涂改、勾划、污损、抽页、裁剪等,违反者须根据污损程度作出相应赔偿。

第十条  在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本院任何区域内禁止吸烟,违者将取消查阅服务。

第十一条  本院免费向公众提供相关历史信息的咨询服务。咨询者可在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后来院咨询;也可在开放服务时间直接进行电话咨询。

第十二条  本院开放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院。

 

咨询联系方式:

  • 电话:0631—5226357;
  • 邮箱:jiawumuseum@163.com。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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