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14年4月20日    

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现有文物遗迹28处,其中包括古建筑6处,建筑遗址3处,码头2处,船坞2处,炮台6处,旗墩1处,炮台遗址8处。进行此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目标为:勘查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的保存现状,并依据各项基础资料、研究成果、保护目的和利用目标,编制符合各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总体保护规划》,为有序、科学、合理地开展威海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一部具有法规性的保护指南。1、收集各历史时期相关的规划、文史、图录及自然地理背景资料和现场的勘查、测量、记录等,对28处文物遗迹保存现状及其周边景观、环境(交通、人居、用地)现状、基础设施现状等进行系统、科学、全面地调研,认真做好前期勘测工作。2、由现场勘测负责人总结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测工作,找出工作疏漏及不完善处,及时补遗,尽量完善资料收集工作。3、根据收集到的基础资的和现场勘测的成果,总结归纳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所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其原因,提出各专项评估报告。4、召开专家讨论会,咨询、论证各专项评估报告,制定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所存在问题的基本对策,同时研讨规划大纲的可行性和合理性。5、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保护规划文本,绘制规划图纸。6、依据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编制规划说明,并进行基础资料汇编。7、汇总各项规划成果,打印、核查成果内容、编排形式及装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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